计划会计处
    计划组
    会统组
    综合组
 
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工作职责  

 
  计划会计处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,主要工作任务是: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,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,监控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,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,圆满完成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收入;根据国家税收会计制度、统计法规,负责地方税收会计、统计及数据管理工作,保证税收会计核算、统计数据及时、准确、完整;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要求,负责制定本市地方税收票证管理规定,指导、检查税收票证使用情况,保证税票安全、完整。具体职责是:
  一、税收计划管理工作
  (一)根据北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依照税收政策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,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,按时间进度,掌握和监控全市地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。
  (二)根据各级领导要求,按月汇总收入完成情况,进行动态分析与预测,并向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报告税收完成情况。
  (三)对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、税收政策的变化而引起的税源、税收变化情况进行调查、分析与预测,研究并提出相关措施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
  (四)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统计分析课题要求,制定我市地税系统税收统计分析课题,组织落实,定期上报。
  (五)根据各月税收完成情况,编印税收收入基础资料,报送相关部门。
  二、税源监控工作
  (一)根据北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依照税收政策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,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,按时间进度,掌握和监控全市地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。
  (二)负责研究制定税源监控和纳税能力的评价指标,完善税源监控管理方法。
  (三)研究制定本市地税重点税源户管理的有关制度与办法。
  (四)定期检查各区县局重点税源户管理情况,按月对重点户税收收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分不同情况,进行通报,及时调整重点税源户。
  (五)根据本市地税系统重点税源户的实际状况,定期分析与预测全市税源规模与分布的变化趋势,提出相应措施与建议,及时报告、通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。
  三、税收会计、统计管理工作
  (一)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会计制度,研究起草本市税收会计制度,及时检查了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提出相关措施。
  (二)深入实际,调查了解税收会计制度、会计核算落实情况,解决具体存在的问题,不断修改、完善相关制度。
  (三)根据税务总局的要求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设计、拟定会计、统计报表格式、逻辑关系和报送日期的编表说明,并检查、指导区县局会计、统计工作。
  (四)按月进行会计、统计报表的审核、汇总,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。
  (五)根据各类报表数据,定期汇编统计资料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信息。
  (六)根据工作需要,组织有关税收会计、统计方面的调研工作。
  四、税收票证管理工作
  (一)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制定的《税收票证管理办法》,研究起草本市税收票证管理制度,并根据存在问题,及时采取措施,提出建议。
  (二)按月对税收票证报表进行审核、汇总,报送国家税务总局。
  (三)检查、指导各区县局的票证管理工作,定期进行票证的自查、检查工作。
  五、数据管理工作
  (一)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研究起草地税系统数据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,并组织实施。
  (二)负责全系统各种报表的综合管理工作,以及各处室新增的固定报表的审批管理工作。
  (三)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业务需求变化情况,及时会同相关部门,研究、确定有关程序的修改、完善措施,保证数据连续、及时、准确。
  (四)研究探讨本市地税系统数据管理考核的途径与方法,组织实施数据管理考核。
  (五)深入基层,调查了解区县局数据管理工作情况,负责数据管理日常监督检查。
  (六)根据数据管理工作的要求,负责组织对本市地税系统数据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。
  六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